吉林省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1999年,国家批准吉林省为生态建设试点省。2001年,实施《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06年,吉林省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长白山实施统一管理与保护开发。实施生态规划建设以来,吉林省加快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新建农田防护林25.5万亩,完成农田防护林残次林带更新改造60万亩。启动向海、莫莫格湿地保护区补水工程,分别引入洮儿河、嫩江水,保障两大保护区的生态用水。对位于向海和莫莫格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开展保护区生态移民工程,彻底改变西部生态环境,为粮食增产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全省已建设生态示范区23个,面积11.71万平方公里,占省域国土面积的62.5%。有12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